第134章 空欢喜-《晋血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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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挑战者一个接一个上马,然后一个接一个被李睿一槊从马背上捅下来。被他击败的对手已经不限于用槊了,用长刀的,用戟的,用长柄斧的,甚至用剑的,通通都有,他们所练习的武艺也是五花八门,各个流派的一应俱全。而李睿用来用去都就那一招:将马槊夹在腋下,笔直地指向对手,策马猛冲上去,在即将与对手碰撞在一起之际根据对手的位置作稍微作调整,然后刺出!

    然后……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甭管武艺多高强的人都立马就被他从马背上捅下来,好像他们张牙舞爪地冲上去单纯就是为了主动将自己胸口送到李睿面前挨这一击似的。只有一个以刀法闻名全军的狠角色靠着灵活的闪避撑过了三个回合,三次都没有让李睿刺中,但他也由始至终都没有找到哪怕一次出手的机会,最后自己主动认输了。因为这根本就没法打,用马槊的话他肯定不是对手,而用刀的话,李睿又将长兵器的优势发挥到了极致,始终让自己的身体控制在他的攻击范围之外,这还怎么打?

    羊智直接看傻了:“天啊……原来我们校尉武艺这么厉害啊!”

    羊勇惊得合不上下巴:“我还以为他只是射箭厉害呢,没想到他马槊也使得这么好,太恐怖了!”

    许浑一副你们大惊小怪的鸟样,说:“李校尉一直很厉害的好不好!他只是惜命,从来都不肯参与肉搏,所以你们才认为他只会射箭而已!”

    不得不说,这个铁憨憨真的把李睿给看透了。李睿不是不会武艺,相反,那个在金门城被战马撞死的倒霉蛋本身就是张校尉军中有数的马槊英雄,曾多次单骑冲阵,将胡人军官刺于马下,割其首级而归,这样一号人物不会武艺?天大的笑话。而经过近一个月的融合,那个倒霉蛋辛辛苦苦磨练出来的本领基本上都被他掌握了,不客气的说,靠着这些本领,他能击败六百虎骑中绝大多数人。

    不过他并没有使用这些武艺,而是选择了更简洁也更致命的夹枪冲锋。

    所谓的夹枪冲锋,其实是诺曼人发明的。中世纪的时候,诺曼人活脱脱就是个平头哥,西欧的法兰克帝国,地处欧亚非三大洲交会处的东罗马,活跃在西班牙的阿拉伯武士,乃至匈牙利人,通通都被他们削过。诺曼人凭什么这么横?除去他们自身勇猛善战之外,还因为他们是第一支掌握夹枪冲锋战术的部队。

    相信大家都看过欧洲骑士比武,两名披着厚重的盔甲的骑士遥遥相对,各自手持一支松脆的木材制成的空心骑枪,同时朝对方猛冲过去,那支骑枪被夹在腋下,指向对手……对,这就是夹枪冲锋。这种战术的核心就是抛弃了一切花里胡哨的招数,将战马的速度提到极点,将奔马那巨大的力量凝聚在骑枪那小小的枪尖之上,不需要刻意去作出什么变化,径直撞上去就是了。这看似简单的一刺可谓威力无比,压根就没有什么盔甲能挡得住这一枪,东罗马科穆宁王朝的安娜公主描术诺曼骑士夹枪冲锋的时候用了这样的字句:

    “诺曼人的骑枪能刺穿君士坦丁堡的城墙!”

    这当然是夸张了,但没有任何盔甲能挡住这一枪却是不争的事实,哪怕到了板甲大放异彩的时代,也不行。

    夹枪冲锋看起来很简单,但如果你认为这仅仅是将骑枪夹在腋下指向对方,利用奔马的速度以雷霆霹雳之势捅死对手,那就大错特错了。这看似简单的招数的背后是年复一年的艰苦训练,得反复的练,必须要练到既快又狠还异常精准,才能将这一击的威力发挥出来。同时,针对对手闪避的角度、所使用的兵器,夹枪冲锋也有相对应的调整,这些调整挺微小的,很不起眼,但非常关键,直接关系着这一击的成败。同时,对付骑兵和对付步兵的招数也不一样,甚至连骑枪的长度都得有相对应的改变。对付骑兵的话,骑枪有个两米半长就行了,最多不超过三米,超过三米就不好控制了;而对付步兵的话,估计三米半都还嫌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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