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知己(29)-《心毒》


    第(3/3)页

    即便是没听说过e之昊琅的人,也知道了他五年前靠营销毁掉了一个草根作者。

    人普遍倾向于同情弱者,将自己代入弱者。当年e之昊琅被“抄袭”,是弱势的一方,得到大量支持,时隔五年,情势完全逆转,他不仅不是受害者,反倒是加害的一方,那个被钉在耻辱柱上的作者才是真正的弱者。

    往事被彻底掀开,如同一场声势浩大的地震。人们渐渐发现,林骁飞是一名癌症患者,经受无妄之灾时,正在接受痛苦的化疗。五年前万千辱骂的言辞再次呈现在世人眼前,他孤零零在地铁站卖书的模样再不是油腻、愚蠢的代名词,大家都说——他在追梦。

    甚至有人搬出那句矫情的话来形容他: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呸!”

    身在异国的年轻男人唾了一口,继而哈哈大笑,直至笑出了泪。

    看啊,网民就是这般如墙头草,昨天用最恶毒的话辱骂你,今天便用最煽情的话推崇你。

    男人闭上眼,想起很久以前,自己还是个小孩子,父亲犯事蹲进监狱,母亲不知所踪。

    他跟着叔叔生活在泽城最落后的化工厂家属区。叔叔家不富裕,和婶婶没有自己的孩子,才能临时照顾他,供他上学。

    电脑这种奢侈品,叔叔根本买不起。而他对电脑兴趣浓厚,在图书馆看了很多编程方面的书,做梦都想着将来成为互联网安全领域的王者。但因为没有电脑,学校的微机室每次只能上一个小时,他理论扎实,却实践不足,很多时候只能在草稿本上演算。

    他的第一台电脑,是叔叔的同事,那个叫林骁飞的温柔男人送的。

    电脑不是什么好电脑,二手市场几百块钱淘来的便宜货而已,性能很差,经常死机,大部分程序都带不动。但时至今日,当他已经拥有大量最高配置的电脑,这台二手电脑仍是他珍藏着的宝物。

    因为当时林骁飞拍了拍他的头,笑着鼓励他:喜欢就去做,不要畏缩,骁飞哥的小说现在还不怎么赚钱,以后如果赚钱了,给你买一台好的。

    为这件事,林骁飞和叔叔吵了一架,最后乐呵呵地和好。

    他知道,那架不是真吵,两人是很好的朋友,叔叔只是怪林骁飞乱花钱。

    有了电脑,他开始自学编程。大概是因为天赋极高,天生就该吃这碗饭,他上手极快,学什么会什么。叔叔婶婶都是粗人,欣赏不来,也不赞同他成天坐在电脑前,说对眼睛不好。林骁飞却总夸他,耐心地看他演示新写好的程序。

    他喜欢去林骁飞家里蹭饭,蹭完看林骁飞写的小说。

    林骁飞用业余时间写小说,是个网络作者,写的小说不红,读者寥寥无几,他却爱看得不得了,学累了就霸占着林骁飞的电脑看,看完已发布章节,就搜刮存稿来看。林骁飞喜欢在纸上打草稿,他把存稿也看完了,只好看草稿上拟好的剧情和人设。

    有一次,他说:“骁飞哥,你能写一篇重要角色是黑客的科幻小说吗?”

    “科幻啊?”林骁飞想了想,“我不太懂科幻。”

    “又不是非要硬科幻。软科幻也行啊。骁飞哥,你写个软科幻大长篇吧!”

    林骁飞笑:“你是想我以你为原型创作吧?”

    “哈哈哈被你发现了。”

    小孩子忘性大,想法来得快,去得也快,这事他说过就忘了,但过了一阵子,林骁飞居然真的给他看了一堆草稿,“我拟了几条剧情线,框架还没有搭建好,主要角色的人设都做好了,看完别忘了给我提点建议。”

    他欣喜若狂,认真从头看到尾,编程也不学了,缠着林骁飞磨剧情磨人设。林骁飞脾气好,由着他改来改去,直到改到了彼此都满意。

    林骁飞问:“书名叫什么好呢?”

    他想了几天,说:“《永夜闪耀处》怎么样?漫长黑夜里,有闪耀的光。”

    林骁飞笑道:“好。”

    “骁飞哥,那你什么时候开始写呢?”他兴奋地问。

    “唔,现在还不行。”林骁飞说:“一来我手头的小说还没有写完,中途‘太监’就不好了。二来软科幻对我来说是新的领域,我还想多积累一下,咱们这个故事挺好的,我不想在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就开写,这样会浪费掉一个好故事。”

    他有些郁闷,“那你一定要写啊。”

    “当然,这是我们一起想出的故事,书名是你取的,主角原型是你,我怎么可以光说不写?”林骁飞笑得很温和,“咱俩挺投缘的,虽然你年纪还小,但我总觉得,你是我的好友、知己。放心放心,等你将来成为大黑客了,说不定这篇小说就完成了。到时候咱们一定要庆祝一下。我啊,最大的心愿就是出版一本书,说不定这篇小说能完成我的心愿。”

    可不管是他,还是林骁飞,都没有等到这一天。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