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饮鸩止渴-《可爱过敏原》
第(1/3)页
在咖啡厅吃了简餐,宋煜驾车带乐知时去往宜家。车程比较久,乐知时吃过药又开始犯困,歪着头睡着了。等红灯的时候,宋煜帮他把座椅往下调,让他可以睡得舒服一点。
下过一夜雨,天没有很晴朗,云雾很厚重,阳光只能从缝隙里透出来,显得微弱。乐知时睡着的时候会咳嗽,比醒着的时候更多,因为在梦里不会忍耐。
宋煜开着车,想到在咖啡厅里乐知时小声问他的问题,很多个,大同小异。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啊?”
“你喜欢我什么呢?”
他当即没有回答,不是没有答案,只是他怕给出不够好的答案,让乐知时失望。
但这些问题也都是宋煜想问的,他想知道乐知时为什么会选择和他在一起,是因为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吗?还是因为从小到大只看得到他。
论起对乐知时好,宋煜想很多人都是一样的,没有人会舍得对乐知时苛责。他善良、脆弱,生了一双可以让人产生保护欲的眼睛,是一个天真的陷阱,从不缺乏自愿献祭的牺牲品。
回忆起来,这些跳下去的人之中,反倒是宋煜最冷淡,最若即若离。
人的好感有时候真的毫无道理。
车流在高架桥上汇聚起来,各种颜色混淆在灰色的天空下。
感情也很容易混淆。爱情可以在时间的冲刷下变成亲情,友情也可以嬗变成爱情,这中间的界线并不清晰,宋煜也曾经在这分界线摇摆过很多个不眠之夜。
矛盾的是,他一面希望乐知时是清醒的,分得清的,一面又害怕乐知时清醒。
快要抵达目的地,乐知时又咳嗽起来,他侧过头,朝着宋煜的方向,睡相很安静。宋煜把车停好,没有叫醒他,手搭在方向盘上多看了一会儿。他发觉乐知时和小时候其实没有太大的变化,五官长开了些,鼻子变挺了。但睡着的时候,还是和三岁时给他的感觉一样。
他曾经很赌气地想,最好乐知时三岁那年没有来他们家,一直都在英国。或许到上大学前会跟着乐叔叔回国,留在宋家过一个暑假。
那应该会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他会成为他的导游,带着乐知时去吃从没有吃过的当地小吃。
或许那时的乐知时说一口英式英语,吃不惯辣椒和红糖,也不喜欢桂花的气味,或许也不太喜欢他,觉得他不够热情。但宋煜觉得自己会很喜欢乐知时的,他可以努努力,在一个夏天的期限里成为他的朋友,再顺理成章地追求他,他们热恋,为即将到来的异国分离而忧愁,而他会想尽办法,求得乐知时父母的同意。
他想他们会答应的,毕竟当年的自己也算是他们自由爱情的小小见证。
乐知时醒了过来,看见宋煜在发呆,自己望了眼窗外,又摸了摸宋煜的手臂,声音很轻地叫了一声哥哥。
宋煜回过神,看向他,“醒了。”
命运如果为他换一条更轻松的路径,宋煜大概也会为这一句哥哥而放弃,心甘情愿选更艰难的开局。他的确需要一个陌生的邂逅来减轻负担,但三岁时站在卧室门边的那个乐知时也很需要他。宋煜想,他永远无法关上那扇门,拒绝那个小孩。
十五年的记忆就是所有问题的答案。
“喝一点止咳糖浆。”宋煜拧开药瓶,倒了半盖子,递给乐知时。
乐知时很讨厌这种药,皱着眉迟迟不接,“我没有咳了吧。”
宋煜没给他太多狡辩的机会,直接把盖子递到他嘴边。乐知时逃不了,只好老实把药喝了,他也不想逛着逛着突然发病,太扫兴了。
他们以前很少一起逛超市,除了被林蓉强行拉去办年货,这是过年时全家的集体活动之一。宋煜高效、怕麻烦,不喜欢漫无目的地买东西,他会提前想好需要什么,然后速战速决,否则就是浪费时间。但乐知时不是,他喜欢充满人情味的地方,超市和家装市场都是,在这种地方他可以待上一整天。
路过的一对男女大概是新婚夫妻,女孩儿很兴奋地拿起一个香薰烛台,告诉身边的年轻男人,这个可以放在他们的卧室里,言语间都是对未来生活的向往。
乐知时也走过去,像个学人精一样拿起那个烛台,没作商量就直接扔进宋煜推的购物车里,以为宋煜不会发现。
“这个不能买,买了也不能点燃。”宋煜拿出来放回原处,“万一引起哮喘就麻烦了。”
“好吧。”乐知时很可惜地看了一眼。眼睛又追上那对小情侣的背影,发现他们在买挂在墙上的画。
“我们也买个画吧,你的墙空空的。”乐知时抓住宋煜的胳膊。
宋煜低头,乐知时的手细白修长,指甲修剪的弧度也很好看,手背上还有一小块针孔的淤青。他抬头看着乐知时,“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
“像什么?”
“着急抄作业的小学生。”
乐知时对他这个形容很不满意,但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确是邯郸学步。
宋煜推着车往前走了,乐知时飞快跟上他,很直接地在他旁边说:“那是因为我是第一次跟男朋友逛家居超市啊,参考一下其他人的建议不行吗?”
听到某个不熟悉的称呼,宋煜的车都顿了一下,像是轮子卡住似的,差点脱手。
乐知时也停下来,盯着他的脸,有些茫然。
“别人同意让你参考了吗?”宋煜的语气有些别扭。
乐知时是个行动派,“那我去问问她好了。”刚抬脚要走,就被宋煜拽住了胳膊,“你给我回来。”
“有什么好参考的,我又不是跟她谈恋爱。”宋煜说话的时候也不看乐知时,语气还是刚刚那样别扭。
“买你喜欢的就行。”
乐知时的心跳忽然快了许多,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又追上宋煜,和他挨一起走。
他们买了换洗的床品,是蓝色的。他们都以为彼此喜欢蓝色,乐知时总喜欢穿蓝色的衣服,为了让宋煜看着开心,而宋煜也以为乐知时喜欢蓝色,总是忍不住买一些,找得到理由就送出去,不然就自己留着。
这个乌龙也不知道从何而起,反正两人总是以不同的频率做相同的事。
懒人沙发、漂亮的碗盘、落地灯和乐知时喜欢的地毯,一件不落。他们途经宜家的小平米装修样板间,里面是已经装好的一个小家,很温馨。乐知时拉着宋煜进去,和他分坐在小餐桌的两头。
“这么小就挺好。”乐知时自言自语。
宋煜却不是很满意,“太小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