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新的礼物-《可爱过敏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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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蓉总是会开玩笑说,不知道宋煜像谁,这孩子的心比石头还硬,戳也不会动,敲也没反应。
心硬的宋煜总是自得其所,对他人和外界不感兴趣,不表达也不显露,乐知时觉得他喜欢过那种藏起来的生活,的确像一颗埋起来的石头。
他一旦表达点什么,就显得格外突兀。
在熄了灯的宿舍里,乐知时反反复复打开手机,点开那条朋友圈,看一眼又关上。这种无意义的重复动作并没有能消解掉心里沸腾的愉悦感,他没法平静入眠。
愉悦感也打败了理智,乐知时不再去想宋煜为什么反常,抱着这种不牢固的快乐强迫自己闭眼睡觉。
宋煜结束外出作业回来的当天,正好乐知时要参加总队面试。原本没底气的他被秦彦拉上,说好歹去看看,刷下来也没关系,于是他被说服了。就在和秦彦约好在学校体育馆见面前一小时,他收到了宋煜的电话。
“我快到你们院了。”宋煜问他在哪儿。
乐知时二话没说,直接跑去找哥哥。太阳很大,树影与光斑交错,乐知时穿着一身白底黄边的球衣,从几个撑着阳伞的女孩身边跑过,带起一阵风。
宋煜站在一幢教学楼的一楼的透明玻璃门边,半低着头看手机,明明里面人来人往,可他仿佛带有天然与世隔绝的气场,乐知时一眼就看到。
他推开门进去,空调开很大,一热一冷害得他忍不住打了个抖,正巧被抬头的宋煜看到,他的眼神很清楚地从淡漠变得有了情感,从一楼大厅立柱朝乐知时走来。
“怎么穿成这样?”宋煜打量了一下他的球衣,锁骨胳膊都露在外面,本身皮肤就已经很白,再穿一身白色球衣,太阳底下一站,小瓷人一样晃眼。
“我一会儿要去体育部,秦彦哥哥说带我去参加选拔。”乐知时怕被宋煜嘲笑,采取了自戕式堵嘴攻击,“我知道肯定选不上,就想去看看。”
靠近了,他闻见宋煜身上淡淡的柠檬味,是他惯用的沐浴露香气,又发现宋煜穿了件什么装饰都没有的宽松白t,没背包,头发松散,有种慵懒感,一点也不像是从外地风尘仆仆回来的样子。
“你的身体打比赛很危险。”宋煜还是说了。
乐知时转移话题道,“你回来还洗了澡吗?”
宋煜怔了怔,半晌嗯了一声,表情有些别扭,“洗了自在点。”
“好好闻。”乐知时又凑近一步,“我特别喜欢这个沐浴露的味道,有点像以前我高中同桌给我闻的什么男友香。”
宋煜说话的节奏经常被乐知时突如其来的表达打断,他有时候不得不自己找回来。
他先是说喜欢可以买一样的,然后低头,伸手进裤子口袋,“这次出去捡到个东西。”他说得特别随便,仿佛捡的是什么没人要的废纸团或饮料瓶,但拿出来的时候,乐知时才发现,是一块很奇特的石头,表面是黑色的,有点像煤矿,虽然乐知时没有见过真正的煤矿。
他小心地把躺在宋煜掌心的石头拿起来,不大,也就一颗山竹的大小,形状有些奇怪,外层是黑色,转了一圈乐知时发现有一侧被切割了,切面里是莹润漂亮的蓝色石质,上面交错着几缕深色线条。
“这是什么?好漂亮!”乐知时抬头看他,琥珀色的瞳孔都在发亮。
宋煜又拿出一个透明的小袋子,里面装着一片很薄的石头切片标本,袋子上贴了一个标签,写着绿松石三个字,还有地点和时间。
“去的那个山区好像正好是这种石头的产地,野外作业的时候我碰巧看见了,就捡了一颗,切片做了标本,剩下的我拿着也没有用,给你吧,如果你想要的话。”
他的语气依旧是那种无所谓的态度,但乐知时非常开心,“我当然要!”他的视线从石头转移到宋煜脸上,“是大家都捡到了吗?”
宋煜撇开视线,“也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而已。
“我也觉得。”乐知时盯着他的礼物,“这个看着黑不溜秋的,丢在山沟里应该很难辨认吧。你真厉害。”
他的赞美永远毫无保留。
“没什么,总归是学过一点。”
“这一整块都给我吗?”乐知时握着石头看向他,“全部?”
宋煜点头,晃了晃手里的标本,“我只要一小片,剩下的都是你的。”
“以后也是吗?你以后还会捡到很多特殊的小石头吧,可以都送给我吗?”乐知时说话一着急就习惯伸手去抓宋煜的手腕。他的手很热,宋煜的皮肤是凉的,传导的又不只是体温,还有许多隐隐作祟的情绪。
“我的本职工作也不是捡石头,只是碰巧。”但宋煜还是又补充了一句,“遇到了还是会带走。”他瞥了一眼乐知时,“你要这么多石头有什么用?要卖吗?”
乐知时摇头,“当然不卖,我都要自己留着。这是地球行者的纪念品。”
宋煜脸上的神色又一次别扭起来,他转移了话题,问乐知时和秦彦约的几点。乐知时这才如梦初醒,抓着宋煜的手看时间,“还好还好,还有半个小时。”
原本宋煜说要回宿舍睡觉,但乐知时说他想让宋煜陪着壮壮胆,宋煜最后还是拗不过同意了。
“但别人可不知道你是我弟弟。”
“那没关系啊。”乐知时很天真,“你在那儿站着我会比较容易分心,不太会紧张。”
从这栋楼走到体育馆,一路上都很热,乐知时有点羡慕地看着路上撑伞的女生,“我也想打伞。”
宋煜看着他露在外面的皮肤,白得晃眼睛,“你应该穿个防晒衣。”
乐知时略过他的建议,“我跟你说,蒋宇凡每天都在我面前炫耀,说有女朋友特别好,他现在每天出去都可以借着给女朋友撑伞的名义打伞,不用被暴晒。还说他女朋友的手小小的特别可爱,捏起来很舒服。”
宋煜听了,捉住他的手掌拉起来,有些不合时宜地说:“你的也不大。”
乐知时听了皱起眉,觉得这是一种讥讽,他抽出手,“挺大的,我可以单手握住篮球,十秒钟。”
“真厉害。”宋煜毫无感情地赞美道。
两人在体育馆楼下见到秦彦,对方正蹲在台阶前打游戏,接地气到了极点,一直到宋煜走上台阶站到他跟前,秦彦才抬起头,“哟,回来了啊。你也来陪你弟?”
他看向乐知时,“乐乐穿这身球衣真帅。”
“我不能来吗?”宋煜问。
秦彦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脖子,带着两人往楼上走,“谁说的,你这个渣男虽然辜负了我,但我们队永远铭记你的贡献。”
这话怎么听怎么搞笑,乐知时顺口问了一句,“那你们有面到合适的新人吗?可以跟我哥比的。”
“瞧瞧乐乐这话说得,潜台词就是没人能跟你哥比嘛。”秦彦打趣完又正经说,“还真的碰到一个合适的,身体素质爆发力都还可以,技术还有进步空间,估计能顶上宋煜的空缺,万幸。”
乐知时点头说了句那就好,身处走廊就已经能听见篮球鞋在地板摩擦的声音,秦彦推开门,里面人不少,老队员和前来参加面试的新生分开在两个区域。秦彦走在前面,迎面会有许多人和他与宋煜打招呼,乐知时觉得有些别扭,有种被两个大佬架着走进来的错觉,每个人都会顺带看他一眼。
于是他往后退了退,秦彦看到一个人,扭头给他俩说:“哎,那就是我说的之后要替宋煜的新生。”说完他对着一个人的背影吹了个口哨。
对方转过来,乐知时有些惊讶,“沈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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